先不说补贴额度,只补贴二三孩帮助有限,因为一孩少才是最大的问题。先有一孩,才有二孩多孩;没有一孩,二孩多孩无从谈起。
再说补贴额度,以目前的财政状况和全国已经普遍进入(极)低生育水平的现实,较发达省份实行高补贴而欠发达省份实行低补贴可行吗?我认为这值得讨论。
浙江和海南在调查里假设的补贴金额还不太一样,都是补贴二三孩到三岁,但从浙江是假设每月补贴1000元、海南是假设每月补贴500元来看,可能执行的生育补贴至少在初期类似全国统筹之前的医保社保,是实现省级统筹,由省一级来出钱。这就出现了实际考虑生育补贴时一些不可能绕开的问题。
不同省级地区财政情况不一样,可以合理支出的生育补贴额度也不一样;越是财政条件好的地区,就越是出得起补贴。但这些较发达地区的生育水平往往低于平均。并且在这些较发达地区,生育养育成本是更高的,使得看似更高额度的补贴占到实际开销的比例可能反而更低。那么,
问题1:生育补贴到底能对较发达地区的本地居民产生多少“促进”的效果?真的足以把不愿生变为愿生吗?
这时也不可能在较发达地区继续提高生育补贴额度。首先财政受不了过大压力,并且随着地区间补贴差额的扩大,
问题2:欠发达省份的育龄人口是否会因不同地区间过大的补贴差额而加速流向较发达省份?
这实质上就是已经大量发生的“省际移民”或者“吸血”。熟悉人口的知友会知道,对于生育水平已经很低的地区,单纯引入“移民”只能起到扩容劳动力的效果,这些“移民”并不会持续贡献出高得多的生育水平。正相反,“移民”的生育水平会迅速向当地土著看齐。
进入德国的难民的生育率几年间就从迁出地的3.0以上下降到2.0以下,更不用说国内“省际移民”的老家的生育水平也早就降到1.5以下。1.5是低生育陷阱的警戒线。
那些出生人口规模依然不小、被认为“能生”的地区,实际上只是育龄妇女规模大导致的基数效应,其生育水平早就很低了。
之前我以成都公布的分年龄人口数据做了推算,成都的数据就是对“发达地区是人口黑洞”的基本事实的很好的证明。
数据证实大城市「人口黑洞」:更多的青年,更少的孩子
大城市通常被戏称为“人口黑洞”,这指的是大城市吸纳了更多的青年人口但生育水平较低,凡是在大城市有生活经历的人都不会否认这一点。但由于数据的缺乏,外界很少能通过确切数据佐证这一观点,只能用粗出生率等粗浅的数据来描述大城市的低生育现象。 不过…
浙江在省级地区中已经足够发达,已经吸引大量“省际移民”流入,但浙江的生育水平依然已经明显低于全国,这就是在本问题语境下对“省际移民事实上无法有力提升迁入地的生育水平”很好的例证。
2020年七普时点全国的总和生育率是1.3,而据浙江卫健委之前的消息,七普时点浙江的总和生育率是“1.0左右”,比全国还要低不少。
我按官方数据里育龄妇女规模与出生人口的变化推算,2021年全国的总和生育率大概是1.17。进一步推算,2021年浙江的总和生育率应当是低于1.0的。
总结
在以上两个问题的影响下,可负担的实现省级统筹的生育补贴不但难以扭转各地“土著”的生育意愿,还要再次加速育龄人口流入较发达地区并使这些“省际移民”的生育水平提前下降,综合下来的结果很可能是:
总体的生育水平不但没有得到提升,反而出现了略微的下降——总体的生育水平更快地向国内较发达而生育水平更低的地区看齐。
因此,若要实行生育补贴,应该对所有一二三孩都进行生育补贴。为鼓励生育可考虑“阶梯鼓励”模式,但一孩也应得到补贴,因为一孩才是最大的基本盘。并且应尽快实现生育补贴的全国统筹(而非只实现省级统筹)并不应形成过大的地区差距,否则生育补贴将成为变相的“人才引进”导致潜在的生育水平进一步下降。
生育补贴要做就得做到长期,由于目前的基本国情和财政情况,即使实现生育补贴全国统筹,在长期看也不可能提供足以从根本上扭转整体生育意愿的现金补贴额度,只能略微提升生育水平(同时需要认识到影响生育水平的因素并非只有成本一项)。
另外也需要警惕那些假借提倡高额生育补贴来鼓励生育、实际是鼓励印钱的言论。支持印钱的人需要先搞清楚:虽然成本是用货币衡量的,但成本只能被转嫁而不能凭空消失。如果只是加大货币供应量,无论这些货币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发放,长期看最终有利于主要持有资产的人,他们通常并不是成本的承受者,而是成本的转嫁者。主要持有货币的人才是成本的被转嫁者和承受者。他们要承受的成本短期看也许会随着“印钱补贴”出现短暂的减少,但长期看必然还要再连本带利地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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