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公”利己的思想和行为很普遍的原因在于几千年的私有制造成的。因为这个“公”从来都不是真正的公,统治者都是把有利于自己的时候说是“公”。长此以往,谁还相信有“公”,哪还有“公”?都是私,什么公私,都是相互侵害的私而已。大家都坐一条船,当大家都知道船沉了都要淹死,谁会傻得去破坏船,恨不得把船弄成金子做的才好。但当大家意识到,这条船不是救助自己的时候,谁会爱惜这条船?
所以,一切的源头就是私有制。自我主义并不是自私自利,自私自利也并不是损人利己。人的天性就是自我,自利,也可以说是自私,这是人前进的内驱力,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甚至自己高尚的想法,不都是一己之私吗?但为什么会发展到损人利己的地步并且很普遍呢?甚至成为默认的成规呢?那是因为人们从来没有真正体会到“公”的价值,一直都是被“假公济私”的一群坏人所侵害,从来都没有过“公”。
时间长了,就是互相侵害。在一个没有“公”的社会里,能帮助一个普通人的,首先是家人,然后是亲戚朋友。国家和很多以“公”命名的,大部分时间是代表另一个阶级伤害普通人的。谁会相信它?所以,都是私有制,才造成了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猖獗的根本原因。
损人利己并不是人天生的,因为损人利己会受到对方的反击的,并且还会伤害到自己的情感,所以很少人会认为损人利己真的好。只有在被“公”所代表的大势力损害,被“公”的损害成为合法的损害,而又无能为力到绝望之后,才明白什么公私,不就是相互伤害吗?因为我不伤害你,你也会伤害我,这就是“合理合法”。都是私有制惹的祸,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猖獗,就是在私有制的环境里被“发扬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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