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入职须知,然后用了公司 4 元钱,公司告我赔偿 10 万元怎么办?

说的不清不楚的,只能往最坏情况考虑。既然是私人账户,就轮不到公司说话,公司肯定是要不到赔偿的。

那之前公司领导为何要用自己的身份开一个账户给你用呢,里面的钱在公司看来还属于公款?那搞不好涉嫌洗钱和逃税了。

你为啥要给自己发一个空包呢,除了觊觎账号余额外还可能是为了刷单?不过这也没啥,撑死归还4元钱的事。

最后这点小事为啥说得不清不楚呢,还是怀疑你们本来就是灰产不好见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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