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的好,狗肉不上桌,可见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非常悠久,吃狗肉是中国的一种优秀传统文化精神。
狗作为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远在新石器时代(约1万年前),就已成为人类狩猎时的助手。在中国大多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上,都有破碎的狗骨头被发现。由此看来,在狗最初成为“人类朋友”的时候,已无法避免死后被吃的命运。
进入文明时代后,猪、牛等和狗一同被列为“六畜”。由于狗具有便于喂养、繁殖力强、容易宰杀等特点,吃狗肉变得日益普遍起来。商周时期,狗肉还是一种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食物,出现在周天子宴会的菜单上;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原有礼制无法维系,普通人也开始吃狗肉。
从隋唐时期起,上层人士的主要肉食已是猪羊肉,而将狗作为宠物了,如苏东坡曾质问杀狗者,狗“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下层百姓不同,他们很少有吃肉的机会,需要靠病死、老死的狗解馋,视狗肉为一种物美价廉的肉食。久而久之,上层人士越来越不屑于吃狗肉,狗肉成为一种低贱的肉食,普通人也只好接受“狗肉不上桌”“关门吃狗肉”的规矩了。
俗话说:“寒冬至,狗肉肥”,“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寒冬正是吃狗肉的好时节,狗肉味道醇厚,芳香四溢,所以有的地方叫香肉,它与羊肉都是冬令进补的佳品。狗肉肉质鲜美,营养丰富,滋阴壮阳,实在是上等的滋补佳品。
水浒传中鲁智深就是吃完狗肉,舞动着狗腿大闹了五台山。
在广西玉林一带有夏至食狗肉和荔枝的习俗,原因是随着夏至的到来,天气较为湿热,而荔枝和狗肉均属于热性较大的食物,在这一天食用可以减轻体内湿气。
综合各种因素,可见吃狗肉是中国人传统文化,是一种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常食用狗肉益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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