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年代了,我们还在讨论这个问题,感觉有点怪怪的。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涉及到三个法律问题。
一是因为是未成年人,婚姻是由父母订的,不符合《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原则。
二是未成年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订立婚约,同样违犯《婚姻法》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
三是有效婚姻的依据是国家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结婚证书》,而不是民间自己所订的所谓“婚约”。换一句话说,按照婚约确立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不能为子女订立婚约,无论子女成年与否,无论子女正常与否;子女不管成年与否,与他人订立的婚约,涉及一定要娶谁,一定要嫁谁,一定要结婚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不是买卖,婚姻也不是婚前就“捆缚”,否则是有违婚姻自由的基本法理的。
也就是说,即便是约定了,男女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均可以反悔,均可以不结婚。一方非要压着娶,压着嫁,甚至动用暴力强制履行约定,则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要坐牢的。
但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婚约财产行为”,比如一方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而对另一方进行赠与,另一方知悉并接受的,若之后却反悔不结婚了,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无法实现了,则需要对财产进行退还。
所以未成年人禁止立婚约的同时要好好学习,而且都21世纪了,都主张自由恋爱,所以要乖乖长大,认真对待此等人生大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三优号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47418717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uuhao.com/2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