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秋歌是谁写的?子夜秋歌李白词

从李白的一首小诗《子夜吴歌 秋歌》看唐诗的绝招

黄丰收

从李白的一首小诗《子夜吴歌 秋歌》看唐诗的绝招

酒放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余光中

唐诗是我国诗歌,之所以是诗歌的最高峰,因为它的的魅力是永远无穷的。无论是思想情感,还是写作技巧,我们很难超越!

很多诗歌我们从小儿的时候就读呢,到中年还在读,到老年仍然在读。每一个阶段,读的时候感受各不相同,甚至呢,越到老年的时候,越能体会到这诗歌的魅力,直击心灵,把自己内心所有的情感,自己想说又说不出来的情感都表达的非常的透彻。

离愁别怨是我国诗歌的主要内容,但是个人的写作视点完全不相同。

李白的《秋歌》是最典型的一首,从这里边儿啊,我们最能体会李白的写作思路,思想情感和审美意识。

这首诗只有短短的六句: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从李白的一首小诗《子夜吴歌 秋歌》看唐诗的绝招

丈夫戍守边关,妻子最思念远在边关的丈夫,最能体现对丈夫思念的事情是什么呢?

无非就是让丈夫在边关,能够身体健康安全,能够穿得温暖,英勇战斗,安全归来。

在过去出兵打仗,战士的所有装备一般都是自己置办,包括战马,衣服啦,都是自己配置,“东市买骏马,西市置鞍辔。”

不像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国家配置好了,服装啦枪支啦装备啦,所有的一切都是国家配置好的。

所以,看到“捣衣”这个知识,我们就知道,她们是为戍守边关的丈夫制作冬衣。

李白就选取了最典型的为丈夫做征衣,这个事件来表现妻子对丈夫的思念。

这就是唐诗最重要的一个审美意识,选取最典型的最能代表心自己感情的事物事件。当然很明显,这就能表现出作者能不能抓住事物最典型,最本质的特征,这是区分一个人本领高下的特征之一。

丈夫戍守边关,妻子思念丈夫,个人都有个人的方式,行动。但最典型的,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制作征衣了。

诗人的本领高下,诗歌能不能特别的感动人?这就是最关键的一步。

王夫之曾经评价过这首诗说,“这首诗的前四句天壤间生成的好句子,都被太白一个人捡去了。”这确实是自然天成的好诗。

李白就选取了这样的一个典型事件。

但是他的写法和一般的人还不一样,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这是从更广阔的视角,更普遍的现象来写的。

一片月万户,这是一个整体的集体行为。

当然,这样的行为就更具有代表性,代表折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思想情感。而有的人也写的具体细节,也能够深刻地表达人的情感,但是和李白写出来的气势就有了区别差异了。

而且李白这样用了“月下捣衣”的典型事例,李白最擅长于总想象扩大的境界。这是留白的方式,有三个层次让人们能够展开想象。第一,这些妻子们白天肯定也在忙碌着,或许是农活要做,生计要维持,或者还准备很多很多丈夫需要的服装等等,这可以表达出妻子在家生活的的艰辛勤劳和深深的爱意。

第二个层次,“万户”说明制作征衣人家之多,这又从另一方面让我们想象战争的规模之大,战争时间之长。

第三个层次,“月下捣衣”,这是大家自觉的行为,虽然是对丈夫的关爱,但是并没有对战争,对出征戍守边关的埋怨,可以说,这是唐朝人的人心所向,为了国家的利益,这也是唐朝时候人们的精神境界。这是一个社会整体的思想境界,这也正是唐朝之所以成为繁荣富强的大唐帝国的原因之一。

就只是这第一联,短短的十个字,就把一个人的行为转化成了整个朝代,整个时代人共同的思想境界。你说这样的诗歌好不好?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虽然写的是人们在寒冷的秋风中织布浆染,都是因为丈夫戍守边关的原因,但是这又不仅仅是写秋风的寒冷,而且,是写妻子们已经从秋天开始做这些准备工作了,一方面写出了,妻子对戍守边关的丈夫的思念关爱之情,又写出了妻子们深深地懂得国家大义,当然,也暗含着丈夫们更能明白自己肩上的职责,是为了国家的强大,也是为了家庭的幸福!

这些在家辛勤劳作的妻子们,不是不懂的爱,不是不会爱,不是不想着幸福的团聚,而是她们选择了大爱,国之大爱!

短短的两联四句话写出的含义是多么的深刻,所以这就叫曲径通幽,这就叫包罗万象,这就叫魅力无穷。

还有最后一联,“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多余的,甚至是狗尾续貂。这简直是李白的败笔!

所有的感情境界在前四句里边儿已经完全表达,而且已经到了最高的境界,要这一句有什么作用?而且,这句的意思明显是反战厌战,对诗歌的思想境界有所降低。所以这一句简直是多余的了,没有必要表达出了人们反战厌战的情绪,而且有损于诗歌整个的思想境界。

写这样反战情绪的诗歌很多,“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虽然各有特色,也非常的精炼,但是和李白的这首比这首诗比较起来,境界气势,很明显有非常大的差异。

为什么我们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捻断数茎须也写不出来,像李白这样的美好的句子。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灵感之降临,那些有准备的人,什么样的人有准备呢?可能要可能平时需要大量的进行文化知识的积累,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思想领悟,让你能够深刻透彻的认识事物,提炼出来事物的本质。

读史使人明智,读书能提升人的智慧。人和人的差别也就在这么一点儿,你只是看到的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乱花渐欲迷人眼,别人那能够抓住典型,从本质上透彻的理解。

死读书和会读书,就差这也一点!

其实,只要你能够从思想上领悟到,读书的思想意识,读书的时候,你就不会只是死读书,只想着记住一个个知识点,你也就能够去思考,去发现,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加智慧!

这样才是真正的会读书,会学习。

我猛然想着,李白的胡子和贾岛的胡子肯定不一样。

李白的胡子是长长的白白的,而且是飘逸的,而且漂亮好看,有仙风道骨。为什么呢,就因为他一高兴就轻轻地捋着胡子,抚摸着胡子,有一种得意心安的情感。而贾岛的胡子呢,肯定是又硬又短,长短不齐,乱搞蓬蓬的,非常的杂乱。他经常说,“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

诗歌的内容决定于诗人的思想的境界层次。如果你的诗歌,能看到的是人民的生活,站在人民的角度去体会,去领悟人民的生活,诗歌就会具有无穷的生命力。李白这样的诗歌,他的人民性堪比杜甫,只不过比杜甫更为大气。杜甫呢,是写出了人民的声音人民的苦难。

这种站在国家、人民的角度层次来思考的诗歌,正是唐朝诗歌伟大性所在的原因之一,这就是盛唐之音。没有这样的境界思想情怀,所以就写不出来这样伟大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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