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热线(0371-65830000)接到新郑李先生求助,称其14岁的侄女即将面临中考,但却一直无法办理身份证,原因竟是孩子的出生证明出错了,女孩的性别写成了男孩……
父亲去世后女孩被发现户口本上为男性 原因竟是出生证明性别写错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侄女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哥哥夫妻俩都是文盲,嫂嫂又患有精神疾病。“我哥希望门庭兴旺,女孩长大充满阳刚之气,取了个名字叫李刚,也容易让人误会是男孩”李先生说。直到2019年10月哥哥去世火化的时候,李先生才赫然发现女孩户口本上的性别竟然是男性。2020年春天,李先生专门跑到当时嫂嫂生产的医院——新郑市人民医院打印住院病历,这才知道原来是出生证明把孩子的性别写错了。
据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11月其嫂嫂因生产住进新郑市人民医院,嫂嫂的剖腹产手术记录、新郑市人民医院病例及新生婴儿记录均显示剖腹婴儿为女婴。
因哥哥已去世,李先生找遍哥哥家里的角角落落也没找到女孩的出生证明,只得去医院复印了当年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证明上写着婴儿姓名李刚,性别男,上面写有接生人签名及加盖有医院公章。
记者陪同家属前去医院、卫建委、妇幼保健院 期待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12月2日上午,记者陪同李先生夫妇来到了新郑市人民医院(郑州市解放北路126号),面对李先生反应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一位负责出生证明登记的女性工作人员这样回复:“小孩和妈妈需要做亲子鉴定,结果支持关系了我们可以给你纠正,如果不支持关系这个结果我们不再承担责任。”当记者询问妈妈的剖腹产手术记录、新郑市人民医院病例及新生婴儿记录均显示新生儿为女婴,且出生证明有接生人员签字,为何出生证明就变成了男性?该工作人员解释,此事发生在2007年,自己是2015年才接手这个工作,并不清楚当时具体的操作流程。随后,新郑市人民医院院办一位郭姓主任质问记者提问片面有诱导性采访之嫌,并称这个问题需要医院内部自查才能给予回复。
离开新郑市人民医院之后,记者和李先生夫妇又来到了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情况。在妇产检验科反映过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建议直接去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处理,表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才能给予更正性别。该工作人员提出距离女孩出生时间较远,当时签发出生证明是需要家长审核的,家长对于结果也有一定的责任。
当日下午,记者和李先生夫妇来到了新郑市妇幼保健院,该院保健科科长赵女士接待并回复了相关办理流程。赵科长看过材料后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孕妈的住院病历、小孩的出生证明及孕妈的身份证信息(名字读音相同字不同、年龄、身份证号码)有出入,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局一份证明,证明这些信息确实同属孕妈一人或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其次,需要在当地省级报纸上刊登作废原出生证编号;再次,需要新郑市人民医院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最后,需要妈妈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已过世父亲的户口注销证明前来办理即可。
“这下我们也知道咋做了,接下来就按照老师说的去准备材料,希望给俺侄女早日把身份证给办下来,不耽误孩子升学考试。”李先生有些如释重负。接下来,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期待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律师:当事医院应当承担及时更正的责任
随后,记者采访到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明,秦明律师表示,此事医院存在一定过错。按照规定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般由新生儿父母填写并核对,李先生夫妇均为文盲,且李先生爱人又患有精神疾病,不具有填写核对的能力。对此医院应当尽到更进一步的提醒注意义务,协助李先生夫妇核对出生医学证明所登记的各项信息。
关于责任承担的问题,秦明律师解释道,医院由于工作不细心,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错误,应当承担及时更正的责任,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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