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复旦的同学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以个人感受和损失作为主张权利的筹码,而不是在权利制度和权利主体本身上寻找疏漏。
实际上在不考虑他当前的损失情况下,他有很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因为作弊导致课程不及格且不允许补考,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再用一年时间重修。如果仅仅是这一门课程不及格,这一年时间里也可以重新准备考研事项。至少如果按照这位同学自己所说的成绩优异能力没有问题。整件事就是花费一年的时间为自己的作弊行为买单。后路有的是。
可他却偏偏选择了最愚蠢的一条路,推翻自己过去的书面证词,不准备承担哪怕一丁点的责任,裹挟舆论要求学校打破原本的规章制度向他低头。
想玩鱼死网破,也得看看自己有什么资本。
就不说目前舆论环境整体比较理性,现在高等教育早就不是过去严进宽出的年代了。超过本科学习年限直接清退的,华科挂科太多本科变专科的,哪个不比你可怜?哪个不比你严重?
自己撞了规章制度的枪口,在校园内部解决问题还有转圜的余地,把事情闹大,这就是撞了政策的枪口,撞了整个国家高校管理和制度规范的炮口,置之死地,可没有后生的机会了。
说白了,这位同学目前不是为了自己作弊的行为买单,而是为了自己的冲动和愚蠢买单。在复旦本硕到本科肄业的巨大落差面前彻底失去了判断能力,亲手把补救的机会断送。
是应该好好上一课了,只不过这门课代价过于沉重了。
